據銀保監會4月21日消息,哈密監管分局連發10張罰單。其中,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所收罰金最多,因3項違規事由被罰110萬元,這也是該行開業以來收到的最大罰單。此外,還有3名相關責任人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罰單中被罰的3名相關責任人曾分別擔任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的董事長、行長和副行長,同時這三人并不是首次一同被罰。2020年1月到7月,該行董事長和行長相繼換人。
寧波鄞州農村商業銀行2020年度審計報告顯示,該行持有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51%的股份,為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第一大股東兼控股股東。據該行歷年審計報告披露,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已連續虧損3年,凈資產也持續3年收窄。
因涉貸違規等事由收到歷史最大罰單
據記者梳理,2021年以來,該行共收到兩張罰單,此次所收罰單為該行開業以來在銀保監會系統收到的最大罰單。
4月21日公布的哈銀保監罰決字〔2019〕7號罰單顯示,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因為董事會未履職盡責被罰30萬元;因貸款“三查”管理未盡職被罰50萬元;因以貸還貸掩蓋信用風險的違法違規行為被罰30萬元。合計罰款110萬元。
與此同時,周承平、王嘉澤、劉浩3人為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相關責任人,分別被罰20萬元、10萬元、10萬元。
罰單顯示,周承平應對上述3項違法違規行為承擔主要領導責任。王嘉澤應對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貸款“三查”管理未盡職,以貸還貸掩蓋信用風險,應兩項違規事由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同時,劉浩應對前述兩項違規事由承擔直接管理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以來,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還曾于8月6日因涉貸違規,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收到1張罰單,一同被罰的還有上述3人。
具體來看,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因信貸資金被挪用,以貸還貸、違規展期等掩蓋信用風險,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兩項違規事由被罰60萬元。此外,周承平和王嘉澤同時被予以警告處分,劉浩被取消2年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罰單顯示,周承平擔任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董事長期間,對上述兩項違規事由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王嘉澤擔任該行行長期間,對上述兩項違規事由負有主要管理責任。而劉浩擔任該行副行長期間,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凈利潤連虧3年
從處罰決定日期來看,在此次處罰后不到3個月,即2020年1月,銀保監會核準了楊國平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董事長和董事的任職資格,周承平不再擔任該行董事長。
繼“一把手”換人后,2020年7月,銀保監會核準了項輝的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行長任職資格。自2016年6月起擔任該行行長的王嘉澤正式去職。
隨著董事長換人,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2020年的盈利情況較往年有所改善,不過,該行仍未扭虧為盈。
銀保監會官網顯示,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由寧波鄞州農村合作銀行發起設立,于2013年1月25日揭牌開業,是哈密地區設立的第2家村鎮銀行和第12家銀行業金融機構。
據記者了解,該行并未在官網披露財務報表。而該行控股股東寧波鄞州農村商業銀行歷年的審計報告顯示,該行凈利潤在2018年“大跳水”,從2018年至2020年已連虧3年。
2017年至2020年,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的凈利潤分別為3552.16萬元、-3440.61萬元、-9258.38萬元和-333.42萬元。其中,2018年至2019年的同比增幅分別為-196.86%和-169.09%,而2020年的同比增幅達到96.40%。
(寧波鄞州農村商業銀行2017年度審計報告)
(寧波鄞州農村商業銀行2018年度審計報告)
(寧波鄞州農村商業銀行2019年度審計報告)
(寧波鄞州農村商業銀行2020年度審計報告)
與此同時,哈密紅星國民村鎮銀行的凈資產也連降3年。2017年至2020年,該行凈資產分別為1.60億元、1.20億元、0.27億元和0.24億元。期間的同比降幅分別為25.00%、77.50%、11.11%。(記者劉德祿實習記者胡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