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21日訊 4月20日,據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公告顯示,四川銀保監局批復關于余萌任職資格的請示,核準余萌擔任中航安盟財產保險有限公司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具體批復內容如下,
中國銀保監會四川監管局關于余萌任職資格的批復
川銀保監復〔2022〕163號
中航安盟財產保險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核準余萌擔任中航安盟財產保險有限公司董事長任職資格的申請材料(中航安盟〔2022〕86號)收悉。經審查,余萌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中航安盟財產保險有限公司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你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我局報告。自收到本批復之日起2個月內未實際到任履職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