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獲悉,4月28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10號通告,全文如下:
針對近期全國和天津市疫情形勢,為防止疫情通過貨運渠道傳播擴散,決定對所有來返津貨運司乘人員實行如下措施:
嚴格落實報備制度。全部來返津貨運車輛在到達目的地24小時前,貨車司機向目的地收發貨單位主動報備車牌號、計劃抵達目的地時間,以及司乘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等信息,明確14日內是否具有中高風險以及重點涉疫地區旅居史。由收發貨單位向屬地社區(鄉鎮)報告,并向貨車司機推送天津市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措施等信息。
嚴格落實查驗制度。來返津貨運司乘人員進入天津市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通信行程卡等信息,做好駕駛室、車廂消毒和個人佩戴口罩、防護手套等措施,主動配合天津市防控查驗和健康管理工作。所有來返津貨車司機及同乘人員實施免費“核酸檢測+抗原檢測”,符合查驗條件的,抗原陰性后及時放行。一旦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立即通知司乘人員本人及所在轄區實施就地管控。各公路查驗點、高速公路收費站和服務區等點位,為廣大來返津貨運司乘人員免費提供抗原與核酸檢測和必要的基本生活服務。
嚴格落實管理制度。各區負責做好防疫檢查點至目的地的閉環管理,裝卸貨后立即返回,并嚴格落實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等疫情防控措施;如短時間內不離開的,應嚴格執行屬地疫情防控要求。來返津貨運司乘人員在津期間,如出現發熱、咳嗽、流涕等不適癥狀,應立即就近前往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主動告知旅居史,并及時報告社區。來返津貨運司乘人員要自覺遵守天津市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配合落實防控措施,不主動報備或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