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深圳能源(000027)近日發布2021年度報告,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1,569,554,551.23元,同比增長54.3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128,517,433.75元,同比減少46.57%。
報告期內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4,307,426,719.21元,截至2021年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45,308,511,989.21元。
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156,955.46萬元,同比增加54.34%,主要是報告期內售量及售電價格上升、新項目投產使營業收入同比增加。
報告期內公司發生營業成本2,542,539.55萬元,同比增加74.65%,主要是報告期上網電量同比增加、燃煤及燃氣價格同比上漲、新項目投產使營業成本同比增加。
公告顯示,報告期內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報酬合計1,563.3萬元。黨委書記、董事長王平洋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22.2萬元;黨委副書記、董事、總裁李英峰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127.92萬元;黨委副書記、董事李明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119.05萬元;董事、財務總監馬彥釗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50萬元。
公告披露顯示公司經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預案為:以4,757,389,916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75元(含稅),送紅股0股(含稅),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資料顯示,深圳能源主要業務是各種常規能源和新能源的開發、生產、購銷,以及城市固體廢物處理、廢水處理和城市燃氣供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