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更新的處罰公告顯示,云南馬關農村商業銀行因貸款管理不審慎等六項案由被罰款270萬元。
具體違法違規事實如下:
一、貸款管理不審慎,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至房地產企業賬戶;
二、貸款管理不審慎,個人貸款資金被挪用至房地產企業賬戶;
三、違規發放虛假住房按揭貸款;
四、高級管理人員未經任職資格核準履職;
五、重大關聯交易未按監管要求進行審批;
六、貸后管理不盡職,未監控信貸資金流向,導致信貸資金被挪用。
此外,該行共有三位負責人被罰,具體情況如下:
楊明,時任云南馬關農村商業銀行營業部總經理,因對云南馬關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管理不審慎,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至房地產企業賬戶”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處罰。
劉華珍,時任馬關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馬白信用社主任,云南馬關農村商業銀行馬白支行行長、馬白支行客戶經理,因對云南馬關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管理不審慎,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至房地產企業賬戶”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處罰.
李定波,時任馬關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副主任、云南馬關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因對云南馬關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管理不審慎,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至房地產企業賬戶”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處罰并罰款人民幣8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文山監管分局分別于4月2日,4月6日作出上述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
銀保監會官網罰單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