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海電力(600021)近日發布2021年度報告,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0,631,318,315.00元,同比增長26.48%;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893,324,086.96元,上年同期890,275,994.58元,同比由盈轉虧。
報告期內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1,556,716,146.99元,截至2021年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17,633,410,307.80元。
發電業務是公司的核心業務。截至2021年底,公司控股裝機容量為1905.31萬千瓦,清潔能源占裝機規模的55.24%,其中:煤電852.80萬千瓦、占比44.76%,氣電286.62萬千瓦、占比15.04%,風電379.84萬千瓦、占比19.94%,光伏發電386.05萬千瓦、占比20.26%。2021年,受用電需求增長和新能源項目新增容量釋放產能等影響,2021年1-12月,公司完成合并口徑發電量597.42億千瓦時,同比上升21.57%,其中煤電完成413.55億千瓦時,同比上升15.23%,氣電完成62.03億千瓦時,同比上升29.87%,風電完成81.77億千瓦時,同比上升63.92%,光伏發電完成40.07億千瓦時,同比上升14.95%;上網電量566.25億千瓦時,同比上升21.42%。
營業收入變動原因說明:營業收入本期較上年同期增長26.48%,主要為風電、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較上年同期增長,發電量較上年同期增長,煤電、氣電發電量也較上年同期增長。
公告顯示,報告期內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報酬合計1,023.26萬元。董事長胡建東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94.59萬元;副總經理黃晨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232.97萬元;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夏梅興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78.51萬元;副總經理、總會計師陳文灝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78.73萬元。
公告披露顯示根據公司2021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2021年度母公司凈利潤-116,012,362.5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1,870,104,237.75元,扣除2020年度現金分紅287,888,061.67元、永續債利息130,240,000.00元,2021年末可供分配利潤余額為1,335,963,813.56元。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公司現金分紅的具體條件為“公司當期盈利且累計可分配利潤為正數”,由于公司2021年度發生經營虧損,因此,從公司經營、發展的實際情況和切實維護股東權益的角度考慮,建議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為:不派發現金,不轉增,不送股。以上利潤分配方案需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后實施。
資料顯示,上海電力是一家集清潔能源、新能源、智慧能源科技研發與應用、現代能源供應和服務于一體的現代能源企業,是我國五大發電集團之一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最主要的上市公司之一和重要的國際化發展平臺,是上海市主要的綜合能源供應商和服務商之一,是上海市最大的熱能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