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麻陽縣分“三步走”扎實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今年,麻陽縣易地扶貧搬遷項目27個,其中集中安置項目26個,已有8個集中安置點完成建房主體工程,13個集中安置點完成建房主體工程90%以上,分散安置項目1個。計劃搬遷建檔立卡貧困戶1140戶4613人,其中集中安置923戶3774人,分散安置217戶839人,項目概算總投資2.72億元,惠及苗鄉貧困人口4613人。
一是健全運行機制,精準識別搬遷對象。科學制定工作原則、實施程序、補助標準,利用“互聯網+監督”平臺,按照自愿申報、民主評議等程序精準識別和選定搬遷對象,共確定“十三五”期間有搬遷意愿的建檔立卡貧困戶14282人。嚴格執行村評議、鄉鎮審查、縣抽查制度,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審核,實現應搬盡搬。并積極落實易地扶貧搬遷貸款資金,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3176 萬元,向農發行和國開行申請貸款1.8152 億元,有效整合部門有關項目資金,目前已到位貸款資金1.3614億元。
二是科學規劃選址,便于群眾生產生活。在尊重群眾自愿的前提下,麻陽采取統規統建、統規自建、分散自建、購房安置四種安置方式,并突出重點向旅游民族村寨靠攏、向產業園區靠攏、向縣城靠攏、向鄉鎮集鎮靠攏、向中心村靠攏的“五個靠攏”進行選址布局,確保項目順利實施。同時充分考慮安置點的周邊配套便利、利于產業就業、方便開展文體活動等,便于群眾生產生活,確保安置“穩得住”。
三是整合相關資源,保障住戶都能致富。麻陽縣按照“人員下山、產業上山”原則,同步規劃制定了易地扶貧搬遷后續產業扶持措施,整合部門培訓資源,對搬遷對象實行“訂單式”“定向式”職業技能培訓,引導到工業園區就業,并在5個鄉鎮集中安置點同步配套建設門面、攤位、柜臺、停車場等營利性物業給搬遷對象,實現搬遷對象增收方式由“靠土吃飯”向“農旅工商共同發展”轉變,增強致富“造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