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網財經4月19日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泛海控股,000046.SZ)發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漢中央商務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武漢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武漢中院”)送達的(2022)鄂01執909號《執行通知書》。
公告顯示,武漢公司與張江資產簽訂了資產收益權轉讓合同,張江資產受讓武漢公司持有的武漢中央商務區23E、24B地塊特定資產收益權,后民生信托自張江資產受讓23E、24B地塊及其上建筑物對應的收益權,增信措施為武漢公司將23E、24B地塊抵押給民生信托,武漢公司承擔收益權回購義務。后武漢公司與民生信托就對應債權簽署了債權債務確認協議,公司控股股東中國泛海提供連帶保證責任擔保,并在北京市中信公證處辦理了強制執行公證。
因武漢公司未能如期清償債務,北京市中信公證處根據民生信托申請,出具了(2022)京中信執字第00186號《執行證書》,確定武漢公司應向民生信托支付本金22.08億元、欠付的違約金、實際發生的律師費、公證費172萬元。中國泛海對上述執行標的所確定的債權,在約定的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另據介紹,民生信托向武漢中院申請了執行,武漢中院責令武漢公司、中國泛海履行(2022)京中信執字第00186號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負擔本案執行費。該公司表示,將積極與相關方開展溝通協商,爭取盡快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