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對此也做足風險防范預案。
記者獲得的《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品油交收細則(試行)》顯示,成品油交收方式主要分成自主交收和組織交收。
在組織交收模式下,一旦電子交易合同達成,買賣雙方交易保證金將自動轉化為履約保證金并凍結,在交收起始日前三個工作日,買方需將全額貨款和交收服務費轉入交易賬戶,交易中心凍結買方款項后,通知賣方做好供貨安排;直到賣方按時供貨,買賣雙方均對交收成品油數量等確認無誤后,交易中心將買方80%的貨款劃入賣方交易賬戶;剩余款項則等待買方確認質量無誤并收到賣方的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后,交易中心在進行資金劃轉,并扣除交收服務費與釋放買賣雙方保證金。
若其中一方出現交收違約,除了按照電子交易合同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中心還將對違約方采取限制交易權限、暫停交易資格、取消會員資格等處分措施。
在自主交收模式下,交易中心則在電子交易合同形成后的第二個交易日解凍保證金,買賣雙方自行協商商品交收、貨款清算、票據開具等事宜,自行承擔違約風險。
“多數情況下,成品油現貨交易方都會采取組織交收模式,對彼此都有一個強有力的制約。”上述大型石油化工企業負責人向記者表示,這某種程度推動成品油現貨交易報價更貼近市場真實的供需關系最新變化,給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機制帶來全新的參考。
2008年底國家發改委出臺了中國成品油定價調整機制——根據新加坡、紐約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個工作日為周期對國際油價進行評估;當三地成品油加權平均價格變動幅度超過4%時,將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5年后,這項成品油定價調整機制做了相應優化,即成品油計價和調價周期由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此外,當汽、柴油調價幅度低于每噸50元時,將不作調整,相應價格波動幅度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沖抵。
在業內人士看來,盡管成品油價格調整機制不斷優化,但它的定價側重點,依然圍繞進一步理順成品油和原油的價格關系展開,進而形成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之間有控制的、間接接軌的定價機制。而這種定價機制往往忽略成品油自身供需關系變化對價格波動的影響力,導致用油企業在成品油供應趨緊期間,不得不承受額外的原材料漲價壓力。
“一旦成品油現貨交易量足夠龐大,報價足以反映成品油供需關系最新變化,無形間給成品油定價進一步市場化,提供了新依據。”上述業內人士直言。
與原油期貨“互聯互通”?
在多位期貨公司人士看來,成品油現貨交易的面世,也給即將面世的原油期貨“造勢”。
“若成品油現貨交投趨于活躍,則表明下游企業用油需求旺盛,一來能提升原油期貨的交投熱情,二來也給用油企業開展期現套利、以及不同成品油品種與原油期貨之間價差套利創造新操作空間。”一家期貨公司原油領域分析師向記者表示。
記者多方了解到,當前不少用油企業開始研究期現套利、以及不同成品油品種與原油期貨之間價差套利的可操作性。
在他們看來,成品油與原油之間存在著相對穩定的提煉、化工、儲運、稅收等費用,若兩者價差超過上述費用區間,相應的價差套利空間便隨之產生。
然而,用油企業價差套利策略同質化程度很高,往往導致成品油套利交易單一且缺乏交易流動性。要改變這種狀況,則需要引入更多投資機構入場提供差異化的價差套利交易策略,從而盤活原油期貨與成品油現貨之間的套利交易活躍度。
記者獲悉,截至今年10月底,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累計吸收1500余家會員機構,同比增幅超過3倍。但多數會員機構主要是天然氣石油企業,投資機構屈指可數。
一家熟悉交易中心最新業務進展的知情人士透露,當前交易中心正在按照《關于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相關要求,依法合規加快油氣交易平臺建設,鼓勵符合資質的市場主體參與交易,進一步盤活市場交易活躍度。
在他看來,能否吸引越來越多境外投資機構參與國內成品油現貨交易,很大程度影響到未來成品油現貨交易活躍度,以及其與原油期貨之間的互聯互通進展。
“事實上,原油期貨很早注意到這個問題。”一位熟悉原油期貨交易規則設計過程的期貨公司人士透露,上海期貨交易所在設計原油期貨交易規則初期,就計劃引入境外投資者試點。
目前,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不但在香港申請ATS資格,還在新加坡申請RMO資格,目的就是吸引更多境外投資者參與國內原油期貨交易,引入多元化原油期貨交易策略并提升交易活躍度,最終增強中國在全球原油定價體系的影響力。
“其實,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也在制定業務國際化規劃,按照先國內、后國際的發展策略,爭取五年內成為亞太地區石油及天然氣交易及定價中心。”上述熟悉交易中心最新業務進展的知情人士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