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銀保監會消息,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浙銀保監罰決字〔2022〕10號)顯示,浙江建德湖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涉2項違法違規行為如下:
一、貸款發放不審慎,員工伙同客戶偽造貸款資料,導致發生違法發放貸款案件;
二、未按規定報送案件風險信息。
李偉、寧曉虹、周穎是違法行為一的直接責任人,張立是違法行為二的直接責任人。浙江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對建德湖商村鎮銀行罰款人民幣80萬元;對李偉予以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0年的處罰,對寧曉虹、周穎、張立分別予以警告,處罰日期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