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下午,中國銀保監會更新多則處罰公告。其中,交通銀行衢州分行因對公信貸資金流入房市等三項違規被罰款85萬元。
銀保監會處罰公告截圖
具體案由:
對公信貸資金違規挪用于房地產行業
對公信貸資金違規挪用于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
信貸資金違規流入限制性領域
中國銀保監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交通銀行衢州分行的違法違規行為做出上述處罰。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第四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