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5月6日信息,即日起,長沙市限購區域內家庭購買第2套商品住房的間隔時間,統一按滿4年計算。
這意味著,房屋購買時間的認定既認網簽備案、又認權屬登記。但其他限購限售政策未調整。據長沙此前的政策,2018年出臺的新政規定,本市戶籍家庭在限購區域內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4年后方可購買第2套商品住房。
2019年,針對一些因為項目爛尾、多年未辦理不動產權屬證明導致沒有資格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情況,長沙規定網簽滿6年,即可購買第二套房。業內人士表示, 長沙將購買二套房的條件從“取得房產證滿4年”調整為“網簽滿4年”,將釋放出部分改善家庭的購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