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廬陽區不斷加大對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監督,有效提升資金使用效率,提高服務質量,滿足多元化需求。
一是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制定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相關管理辦法,強化服務機構內部監督,做到“四個到位”,即內部管理到位、提供服務到位、跟蹤回訪到位、質量改進到位。完善審計、社會中介機構、公眾監督等所構成的多元化的外部監督機制,公開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信息,加大對違紀違規問題的懲處力度,落實責任追究,形成監管合力。
二是常態監督與重點監督相結合。建立區街居三級聯訪制,加強區級回訪,全面掌握服務工作動態,街鎮、社區開展回訪調查,跟蹤服務,實行日報、周報工作制,實現日常監管常態化。引入專業的、獨立的第三方服務監理機構,通過設立監理電話、上門走訪、實地查看、綜合檢查等方式,實施第三方監理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根據測評結果對專業機構考核,達不到服務要求的,責令整改。
三是定期監督與實地走訪相結合。各街道、社區定期對服務機構的服務運作進行監督,采用問卷調查等方式調查服務對象滿意度。同時采取實地探訪的方式,不定期地對服務機構、服務一線員工、服務對象進行暗訪,實行抽查制度,了解服務機構的現實情況和服務提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