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津市市圍繞精準扶貧熱點,在對低收入家庭實施查、訪、核、議、評、審等精細認證基礎上,綜合運用低保兜底、醫療救助、臨時救急、特困供養等四項手段,有效實施精準扶貧,確保了全市2萬多弱勢群體困有所保、病有所醫、難有所幫、老有所養。
一是低保兜底扶貧。將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低保范圍,實行公平、公正、公開的“陽光低保”制度,做到對象準確,應保盡保。今年對新增552戶貧困戶實施低保救助認證,經多部門聯合調查認定后,現已全部納入低保范圍。
二是醫療救助扶貧。對扶貧對象中的重病患者,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后,自負部分按有關規定實施二次救助。上半年共醫療救助1056人次,發放救助金159.1萬元,其中救助未納入低保的貧困戶420人次,發放資金60.2萬元。
三是臨時救急扶貧。將因災害、突發事故、重大疾病、子女入學等導致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嚴重困難的,納入“急難”救助范圍,給予500至2000元的“急難”救助金,解決群眾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困難問題。截至目前,已對525名扶貧低保戶和貧困戶實施急難臨時救助,共發放資金50余萬元。
四是特困供養扶貧。對年滿60周歲、喪失勞動能力且子女無贍養能力的老人,采取集中供養與分散供養相結合的方式實施扶貧,并按照農村“五保”分散供養2900元/年、集中供養5700元/年、孤兒供養6000元/年的標準,對508名“五保”和孤兒實施了精準供養扶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