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縣積極主動作為,充分發揮政策扶持效益,著力推進“財政惠農信貸通”工作,同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加強貸前、貸后管理,注意防范和化解“財政惠農信貸通”運行中的各種風險。
一是實行公示制度。合作銀行要分別會同縣農業局、林業局對取得個體授信的農業經營主體在本縣公眾媒體、合作銀行和縣政府網站以及借款主體所在村(或鎮)進行資信和授信額度公示。沒有經過公示或公示未通過的,不能獲得“財政惠農信貸通”貸款。
二是建立貸后管理制度。“財政惠農信貸通”比照銀行一般貸款業務進行貸后管理,合作銀行分別會同縣農業局、林業局開展貸后檢查,重點監督貸款使用,對違反合同約定使用貸款的,要督促借款主體立即糾正,情節嚴重的要采取措施收回貸款。
三是實行月報制度。對“財政惠農信貸通”運行實行動態監管,財政局會同各相關部門要對月報數據進行分析研究,及時發現問題,控制風險。
四是建立誠信管理制度。對超過合同還款期限1個月未歸還貸款的(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欠款除外)或貸款用于非農領域的農業經營主體,要在媒體上曝光,并將其納入財政等部門誠信系統黑名單,今后不能獲得財政支持。對誠信良好、按時履約的,在以后年度中優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