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制度建設,夯實評審管理工作基礎。堅持“工作規范、制度先行”的原則,修訂出臺了《都昌縣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辦法》,制定了《都昌縣財政投資項目評審操作規程》等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性文件,從評審內容、評審接收、評審程序、評審協調會、監督復審和責任追究等方面做了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使評審行為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二是強化業務技能培訓。組織評審人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財經政策、工程造價技術規范等,堅持政治理論學習與業務學習相結合,不斷獲取新知識、掌握新技能;開展多形式的學習活動,拓寬知識面,應對評審知識的不斷更新,利用網絡、軟件進行業務學習,采取傳幫帶學習方式,專題輔導,不斷提高專業技能和業務素質。
三是強化工作效率,優化評審流程。制定了財政投資評審工作流程示意圖,對財政投資評審業務流程進行了優化調整,確保造價咨詢中介機構獨立、客觀、公正執業。在評審過程中,始終牢牢把握資料送審、現場踏勘、材料價格核定、工程量核對等關鍵環節,所有項目均實行“中介機構初審-中心技術負責人復審-中心主任終審”的三級質量審核制度,確保了項目評審質量。
四是強化內部防控新體系。完善考核辦法,制訂考核指標,對評審項目的接收、初審、復核和檔案管理等環節進行嚴格考核,與評審人員的年終評先論優掛鉤,切實提高評審效率和評審質量;制定評審崗位職責、評審業務管理風險防控、廉政風險防控等,時刻筑牢反腐倡廉道德防線,做到科學評審、廉潔評審、陽光評審,不斷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努力提高評審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