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稅務部門獲悉,因清明節放假3天,今年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20日,提醒廣大群眾合理安排申報時間,錯峰完成申報。

4月申報時,需要注意,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納稅人退還留抵稅額。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4號)的文件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納稅人,均可以自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可以自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一季度部分稅費。為支持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發展,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聯合發布《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延續實施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公告2022年第2號),明確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繼續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的有關事項。
申報還應注意,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更進一步。《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規定,2022年1月1日起,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此外,中小微企業新購設備稅前扣除不再受500萬元限制。中小微企業自2022年1月1日起,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
4月申報,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注意適用新規。自2022年3月1日起,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再生資源,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從事特定項目的納稅人,可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選擇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
來源:商丘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