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監管層對銀行業務亂象監管力度持續加強,新年開始不到一個月,銀監系統針對銀行的罰款總額已超5億元,平均一天超兩張。
強監管不是一陣風,除了去年的存量罰單陸續“見光”外,新一年的各地“1號罰單”也紛至沓來,高頻率、高額度罰單凸顯監管的雷霆決心。
《投資者報》記者統計顯示,截至1月26日下午,銀監系統發出帶有“(2018)x號”的新年處罰近50張,罰款金額合計5.1億元。其中,最大單筆罰單近4.62億元,來自浦發銀行(600000,股吧)成都分行。此外,銀行理財亂象也成為重災區。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曾向《投資者報》記者表示,以前銀行業違規行為屢禁不止與違法成本較低有關,“隔靴搔癢”式懲罰不足以起到對銀行違規違法行為的震懾作用,“天價罰單”顯示出監管力度在加強。
罰款總額已超5億元
今年以來,銀監會密集發布《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等監管文件,旨在加強對大股東違規行為和銀行通道業務等方面的監管。分析人士稱,對銀行的監管已經進入深水區。
新年第一張“(2018)1號”罰單由山東淄博銀監分局開出。1月2日,淄博銀監分局就青島銀行淄博分行“存在以貸轉存等違規問題”,罰款35萬元。同日,淄博銀監分局對山東沂源農商行開出了今年第2號罰單,該行因“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貸款”被罰款35萬元。隨后包括黑龍江、寧夏、四川、吉林等多地銀監局的新年罰單也接踵而至。
《投資者報》記者匯總中國銀監會網站行政處罰信息發現,截至1月26日下午四時許,針對銀行業務亂象,銀監系統今年已開出71張罰單,平均每天超兩張,總金額5.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