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團隊計酬 直銷還是傳銷?
值得一提的是,在獎金制度門檻上,美樂家的“直銷”屬性也顯露無疑。
美樂家官網信息顯示,公司的宗旨是“助人達成目標,共創美好未來”,并稱“美樂家并不是把成千上萬的利潤分給分銷商或廣告商,而是將一部分的收入提供給普通家庭,給予他們一個無需很大投資且低風險的致富機會。”
那么,美樂家是如何讓普通家庭(會員)獲取“致富機會”的呢?
《知識經濟》稱,美樂家采用的獎金制度是典型多層次計酬直銷制度——矩陣制。
據介紹,當普通會員推薦10名消費者注冊成為美樂家會員之后,即可與美樂家簽約成為其推廣服務商,開啟晉階的“致富之路”。
美樂家寬5深7的矩陣制度,內容頗為復雜,從基礎階D到高階PD,共37個階銜,其中包括D、SD、ED、CD、PD五大階銜。
按照規定,37個階銜的會員可以分別享受相應階銜的直接推薦獎(4種)、組織收入獎、晉階獎金、培育獎金、車馬津貼、分紅等多種獎金。在晉階獎金方面,登頂PD之前,從D到PD每階又分為9個小的級別,“例如從D晉升為SD,中間需要經過D2至D9的8層晉升。當D級會員直推20個新會員,其中包括親推的5個D級會員,并且團隊營業額達到18萬時,可以晉升為SD級別。”
此外,直接推薦獎又包括新推顧客卓越獎、超值套裝獎金、顧客續訂獎金、營銷員工提成四種。會員新推顧客人數越多,卓越獎越高。
組織收入獎,該獎為寬5部門深7代矩陣內所有會員消費點數之和的7%。
培育獎金主要由D級別以上和SD級別以上的會員領取。會員級別越高,所獲獎金越高,親推新會員級別越高,推薦人所獲獎金也越高,但是,會員和推薦會員的級別必須相應提升,如果連續兩個月未晉級,或被推薦會員趕超,獎金便大打折扣。
分紅獎金,該獎金由ED級別以上的會員領取,“其中ED級會員可獲親推ED級別以上會員所有獎金2%分紅,CD至PD級別不僅可獲親推ED2%的分紅,還可以獲得所推薦的7代會員消費點數之和2%的分紅,以及公司年營業額1%的年終分紅。”
另據《新金融觀察》了解,天津的美樂家會員稱,只要推薦1到9名顧客,就可以享受推薦會員4%的消費額“分紅”;推薦14名會員時,可以拿到直接推薦消費額的8%,以此類推。
“直接推薦10個人就可以成為總監,但你下面只能排5個人,你不可能只推薦5個人,推薦第6個人就往第5個人下面排,推薦的人多賺得也多,這就是三角互助原理。”該美樂家會員進一步介紹,第一排5人,第二排就是25人,第三排125人,這樣倍增,一直到第七代,所有人的消費推薦人都能獲得“回饋”。“當團隊達到425人時,就可以年入20萬元;有625人時,就可以年入45萬元。”
然而,美樂家這種通過會員的等級“數人頭”,多層下線分紅以獲取收入的模式,或已涉嫌違規。
根據《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直銷員所獲報酬只能從銷售的產品收入來計算,且報酬總額(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得超過其銷售產品收入的30%。
另據國家2005年頒布的《直銷管理條例》第三、第十四條和《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中對直銷和傳銷的認定,其中有:直銷企業不得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作為成為直銷員的條件。不得以不斷發展下線成員,并依此計酬和分配獎勵來發展業務。不得以發展多層次下線的業績為依據給付上線報酬,進行非法牟利。
此外,直銷只是由直銷員推廣產品的單層次銷售,凡涉及以“拉人頭”、“入門費”、“多層次”、“團隊計酬”為主要特征的非法經營活動,均被界定為傳銷。
跨區域銷售和超范圍銷售產品 涉嫌違規
《北京商報》報道,北京夏女士反映,近期有美樂家直銷人員向她推銷美樂家產品并邀請其成為美樂家會員,“一直讓我到北京實體店看看”。
據介紹,北京的這家實體店,名為美樂家健康生活館旗艦店,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八里莊西里附近,店內的工作人員稱,超市會員實行實名包月制,每月最低消費340元,最高不能超過2000元,但須在別的會員推薦下注冊會員,才可以購買。
店內有直銷員透露,“目前美樂家在全國21個城市設有生活館”,然而,直銷牌照有地域限制,跨區域銷售,涉嫌違規。
中國經濟網記者通過商務部直銷行業管理系統查詢發現,美樂家直銷區域為天津、福建、重慶、遼寧、廣東、上海等6地61個網點,北京并不在其列;而美樂家已經覆蓋21個城市,顯然大大超出了商務部規定的地域限制。
此外,在北京的這家美樂家健康生活館,銷售的不僅有精華液、口紅等化妝品,洗碗精、蔬果洗潔劑等保潔用品,還有生命活力營養輔助食品系列產品,然而,在商務部批準的美樂家產品只有化妝品和保潔用品兩類111種,并不包括營養輔助食品。
根據《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直銷企業銷售直銷產品事先必須取得相應的行政許可,或符合強制性認證、有關標準要求。”(記者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