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融資擔保公司業務員表示,貸款公司以及銀行均面臨貸款總量指標和收益率指標年度考核,而消費貸、信用貸利率相對較高,對于銀行的綜合貢獻度比按揭貸款要高。
今年9月初,本報關于《京城樓市首付貸卷土重來》的報道引起了廣泛的關注,有關部門更是“強監管”嚴查消費貸流向房地產等違規現象。
時隔3個月,《證券日報》記者進行追蹤調查發現,盡管京城銀行對各類消費貸的審批和監管越來越嚴格,但仍有個別銀行和擔保融資公司鋌而走險,向購房者推銷用途違規的消費貸、信用貸,消費貸違規進入樓市仍未絕跡。
強監管三個月
“3·17”最嚴房貸政策實施以來,購房人首付比例有所提高,部分購房者則通過申請“消費貸”來補充首付款或購房款。但是,用消費貸買房實際是一種違規行為。各家銀行的消費貸、信用貸合同都根據監管部門有關規定做出表述——“不得用于投資股票、期貨、債券、房地產等國家監管部門禁止銀行貸款進入的領域,且不用于注冊企業和投資入股等股本權益性投資”。
今年9月初,《證券日報》記者調查發現,在北京地區,有房產中介違規協助提供首付貸。為了掩人耳目,還引入了合作的擔保公司,并假借“信用貸”、“消費貸”之名繼續活躍在二手房交易市場。
9月5日,北京銀監局、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聯合印發的《北京銀監局人行營業管理部關于開展銀行個人貸款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情況檢查的通知》要求,北京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個人經營性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開展自查工作,重點檢查“房抵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情況。
9月8日,北京市住房建設委員會下發《關于開展房地產經紀機構違規行為情況檢查的通知》,要求中介機構對近三個月本機構及從業人員經營活動開展自查。自查內容包括:為購房人辦理“消費貸”、“經營貸”、“個人信用貸”、“房抵貸”作為購房首付款的行為;協助、教唆購房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或購房貸款等六種違規行為。銀監會9月29日在銀行業運行及監管情況召開的通報會也表示,將嚴查消費貸款的資金,嚴厲打擊首付貸。
此后,廣東、江蘇、重慶、江蘇、江西等地陸續發布有關消費貸政策,嚴查“消費貸”、“經營貸”、“信用貸”以及大額信用卡套現等,防范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同時,據多家銀行工作人員反映,他們也陸續接到金融風險提示,要求加強個貸管理,謹慎發放個人消費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