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更新行政處罰公告顯示,湖南冷水江農村商業銀行被罰款75萬元,該行違法違規事實有: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貸款“三查”不到位、重大關聯交易未報關聯交易委員會審查和董事會審批。該行馮濟南因擔任冷水江農商行巖口支行行長期間,對該行貸款“三查”不到位承擔直接管理責任,被警告。該行劉永枚因擔任冷水江農商行計劃信貸部總經理期間,對該行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貸款“三查”不到位、重大關聯交易未報關聯交易委員會審查和董事會審批承擔直接管理責任,被警告。
湖南婁底農村商業銀行因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貸款“三查”不到位,被罰款60萬元。該行周婷因擔任婁底農商行體育館支行行長期間,對該行貸款“三查”不到位承擔直接管理責任,被警告。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婁底監管局于2022年1月19日作出上述處罰決定,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