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招聯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因存在“營銷宣傳存在夸大、誤導”等8項違法違規事實,被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罰款290萬元,處罰決定作出的日期為2022年1月25日。
銀保監罰決字〔2022〕2號顯示,招聯消費金融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有8項,分別為:營銷宣傳存在夸大、誤導,收取平臺服務費質價不符,產品定價管理不審慎,對合作商戶風險管理不到位,未報告聯合貸款表外風險敞口,催收行為不當,消費者權益保護審計工作不規范,消費投訴管理工作不到位。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注意到,2020年10月22日,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了《關于招聯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的通報》。通報稱,招聯消費金融存在“營銷宣傳存在夸大、誤導”“未向客戶提供實質性服務而不當收取費用”“對合作商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4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招聯消費金融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相關事項源于2020年10月銀保監會發布的消保檢查通報。該公司在現場檢查過程中即立查立改,制定整改計劃和具體措施,并持續加強整改力度,建立消保工作長效機制,目前已按監管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監管檢查指出的相關問題,反映出該公司在初創期的發展過程中存在需要規范和提高的方面。該公司將深刻汲取處罰教訓,嚴格執行監管規定,完善體制機制建設,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公司經營發展的各個環節,進一步提升消保合規管理水平,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優質的消費金融服務。 ( 記者/聶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