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更新一則處罰。罰單顯示,華夏銀行上海分行被罰320萬元。經查,華夏銀行上海分行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2018年12月,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償還銀行承兌匯票墊款,掩蓋不良資產;2020年3月,發放個人經營貸款違規用于購房;2020年5月,發放個人經營貸款違規流入資本市場;2020年3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審核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2019年12月,未將部分授信企業納入集團客戶統一授信管理;2019年6月、8月,虛增存貸款;2018年7月,發放流動資金貸款違規用于固定資產投資;2019年8月、2020年1月,流動資金貸款支付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中國銀保監會官網截圖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第(六)項、第(七)項,《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七)項,作出上述處罰決定。
值得注意的是,算上昨日的罰單,華夏銀行近期已經領到16張罰單,合計罰款金額高達2689.43萬元。
2022年1月24日,華夏銀行沈陽分行被處罰198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違反金融營銷宣傳、金融消費爭議解決相關規定;違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相關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
2021年12月31日,華夏銀行重慶分行被處罰950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以多種方式違規掩蓋風險;貸款管理不到位,違規挪用信貸資金收購不良資產。
2021年12月30日,華夏銀行金華分行被處罰150萬。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虛增存貸款;貸款管理不審慎,未按項目工程進度發放貸款;貸款“三查”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作關聯企業注冊資本金。
圖源:鳳凰網財經《銀行財眼》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