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福建銀保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福建長樂農村商業銀行因個人周轉貸貸前調查不盡職,普惠金融卡貸后管理不到位,向未竣工驗收的商業用房發放按揭貸款,違規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流動資金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到位,被合計處以150萬元罰款。
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于2022年1月25日作出上述行政處罰決定,處罰依據為《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第七條、第十八條、第三十五條,《中國銀監會關于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第四點,《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第三十條,《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