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更新行政處罰公告顯示,清原農村商業銀行被罰款160萬元,該行違法違規事實有:未按規定審查批準重大關聯交易并向監管部門報告;信貸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高管人員未審先任;為不符合政策條件的企業辦理延期還本付息,掩蓋信用風險;由借款人承擔評估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此外,該行四名相關責任人被罰。該行姜旭因為不符合政策條件的企業辦理延期還本付息,掩蓋信用風險;由借款人承擔評估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被罰款15萬元;該行張鑫因對信貸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被罰款10萬元;該行高彬因對信貸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被警告;該行王桂波因對未按規定審查批準重大關聯交易并向監管部門報告;信貸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高管人員未審先任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被取消高管任職資格2年。
中國銀保監會撫順監管分局于2022年1月24日作出上述處罰決定,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