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更新數則行政處罰公告顯示,徽商銀行連收三張罰單,兩家分支行合計被罰70萬。
具體而言,因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徽商銀行合肥分行被罰款35萬元。中國銀保監會安徽監管分局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上述處罰決定,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另一張罰單顯示,因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徽商銀行合肥香樟大道分行被罰款35萬元。該行徐慧時任徽商銀行合肥香樟大道支行行長,作為經營主責任人,因對該行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直接管理責任,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中國銀保監會安徽監管分局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上述處罰決定,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