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銀保監會官網消息,據中國銀保監會巴彥淖爾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巴銀保監罰決字〔2021〕1號)顯示,杭錦后旗河套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發生信貸人員挪用資金案件,中國銀保監會巴彥淖爾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杭錦后旗河套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以罰款總計人民幣40萬元,處罰日期為2021年9月15日。
責任人鄔紹儒因對杭錦后旗河套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挪用信貸資金案件負有直接責任。中國銀保監會巴彥淖爾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對其作出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處罰。該責任人據天眼查信息顯示,曾任杭錦后旗河套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橋支行法定代表人。
官網顯示,杭錦后旗河套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05月27日成立。公司自成立以來基于地方經營存款業務;發放貸款;辦理國內結算業務;同業拆借;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兌付及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杭錦后旗河套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0家公司,具有9處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