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中國建設銀行江西省撫州市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饒會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與江西省紀委省監委協商,目前中國建設銀行江西省分行紀委正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江西省監委指定管轄,撫州市監委正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藍鯨財經發現,饒會東工作以來一直在建設銀行系統就職,目前已工作26年。根據公開簡歷,饒會東于1975年9月生,江西會昌人,1995年7月參加工作。
1995年7月至2008年8月,先后在中國建設銀行全南縣支行、于都縣支行、贛州市分行工作;2008年8月至2009年1月,任中國建設銀行贛州市龍南支行行長;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中國建設銀行贛州市龍南支行黨支部書記、行長;2012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中國建設銀行吉安市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2015年6月至2016年9月,任中國建設銀行江西省分行公司業務部(集團客戶部)副總經理;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國建設銀行撫州市分行主要負責人;2016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中國建設銀行撫州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藍鯨財經關注到,在饒會東擔任該分行行長期間,曾因“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被銀保監會福州監管分局罰款4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