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銀保監會官網披露信息顯示,建設銀行福建省分行因未按工程進度發放固定資產貸款等違法違規事實,遭罰100萬元。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建行福建省分行此次被罰的案由主要有:未按工程進度發放固定資產貸款;個人快貸、小微快貸貸后管理不到位。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對該分行作出合計罰款100萬元的行政處罰。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0年10月27日。
此次行政處罰的依據主要有:《項目融資業務指引》第十五條,《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九條,《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銀監發〔2014〕40號)第十六條,《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規范購房融資和加強反洗錢工作的通知》(建發〔2017〕215號)第一條第(四)項,《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此外,當日一同被公示的還有一張針對建行長樂支行的罰單。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建設銀行長樂支行因存在個人按揭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的違法違規事實,遭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罰款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