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居住權登記在鶴壁市全面落地實施,將以不動產登記的形式予以確認,同時受到法律保護。

4月28日,市民張先生到鶴壁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領取到一份居住權不動產登記證明。據了解,張先生將近70歲,自己名下有一套房子,此前已商量好將來留給兒子。今年張先生再婚找了一位老伴兒,老伴兒孤身一人沒有子女。為了讓老伴兒一直有房住,但商量好房產留給兒子的事情又不想改變,張先生前往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咨詢。了解到可以通過設立居住權給老伴兒一份權益保障,張先生當天下午就和老伴兒一起到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辦理了居住權登記,從申請到領取居住權登記證明全程不到30分鐘。張先生老伴兒持有這份居住權登記證明后,就享有了該套住房的居住權。
居住權是民法典中新增的一項用益物權,是指居住權人對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以滿足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權可以以合同方式、遺囑方式、生效法律文書設立,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可以買賣,但在居住權期限內,房屋買賣不影響居住權的效力,并且賣方要告知買方房屋設立居住權的事實;如果房屋是依法可以抵押的,并不影響房屋抵押,但抵押設立居住權的房屋,需要告知抵押權人。
“居住權制度不僅可以解決我國弱勢群體的基本住房保障問題,還可以滿足房屋所有權人的意志,實現住房權益多樣化的目的。”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主任曹峰介紹,目前,居住權登記在我省屬于起步階段。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通過學習其他地市經驗,結合相關專家意見與鶴壁市實際情況,探索出一套規范性的辦理流程,有居住權登記需求的市民可攜帶身份證明、不動產權證書、居住權合同,或生效的法律文書等申請材料,到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窗口辦理。
來源:鶴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