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家族信托成為財富市場之中備受關注的熱點話題,但投資者應該警惕一些常見誤區,比如片面夸大家族信托的避險、避稅功能。
誤區一:萬能避險工具
《信托法》給信托賦予了獨立性,這表現為委托人的個人財產所有權在變更至信托名下后,此財產與今后委托人的風險相隔離。有客戶會急匆匆地找到信托公司,要求必須在一個月之內完成家族信托的設立。經過一番了解,我們發現該客戶正在面臨債務危機,其實控的企業可能面臨破產重組。很遺憾,如果在此時為客戶搭建家族信托,那該信托很可能面臨被擊穿的命運。
這是為什么呢?其實《信托法》第十二條已經指明:“委托人設立信托損害其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信托。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撤銷信托的,不影響善意受益人已經取得的信托利益。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申請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的,歸于消滅。”也就是說,該客戶在面臨債務危機時,用1000萬設立家族信托,很有可能被債權人申請撤銷該信托。而在撤銷之前,家族信托按照合同約定,定期向在外讀書且毫不知情的兒子支付學費,那此部分已被支用的錢無須受益人返還。
因此,“家族信托是萬能的避險工具”這種說法是片面夸大其風險隔離功能,而且不能成為惡意避債的“保護傘”。受限于我國現階段的融資環境以及家族企業財產和個人財產混同的現狀,家族企業進行融資時債權人通常會要求企業主承擔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一旦家族企業無法清償到期債務,家族及其成員的生活極有可能因為債務履行受到波及。
實踐中,我們建議客戶為了實現債務風險隔離,及早籌劃設立家族信托。在資金充裕、沒有債務風險時拿出部分資金設立家族信托,防止以后發生債務風險對家庭生活的沖擊。
誤區二:完美的避稅工具
在現實中,我們接觸到很多客戶一談到家族信托設立的好處時,第一個反應就是想到避稅功能,其實這是一個“美麗的誤會”。我們認為,這一誤解主要是源于在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等避稅地區設立的離岸信托的干擾。離岸信托最早出現在20世紀70年代,最初就是用于避稅(因為離岸地區具有發達的金融制度、優惠的稅務政策以及對信托設立人的“友好”政策)。離岸信托涉及非常復雜的法律適用、稅務征收等問題,信托設計時不僅要明確依據適用哪一國的信托法,信托糾紛要采取哪一國的程序法,而且還要考慮課稅,同時,在司法執行時還需要相關國家或地區的司法協助。的確,在相當一段時間里,離岸信托利用國際法中的法律適用方法將避稅功能發揮到極致。
但是,這種情況隨著財富全球透明的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簡稱“CRS”)的大背景下,離岸信托所具有的隱藏實際控制人的私密性功能已經逐漸在瓦解。2014年,二十國集團峰會上提出的“G20對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化的總體原則”指出,“各國應確保明示信托的受托人保持充分、準確和最新受益的所有權信息,包括設立人、保護人(如果有)、受托人和受益人的信息。這些措施也應適用于類似明示信托的架構或功能的其他法律安排”。從以前的信息壁壘,到信息不對稱,再到信息透明化,高凈值人群想通過離岸信托達到避稅目的已經越來越有難度。
回到國內的家族信托看,信托引入中國的時間不算太長,而家族信托的發展就更短。國內的家族信托從一開始就不是為了避稅而誕生的。2007年中國成為了FATF(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簡稱“FATF”)的正式成員,FATF新“40項建議”為打擊逃稅,要求各國在判定受益所有人時以識別“最終有效控制的自然人”來防止逃稅。中國在2015年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在2017年出臺《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2022年出臺《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綜合前述的各項要求,信托公司應當對信托關系的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進行識別并登記基本信息。總之,對于居民游離于法外的財富,政府在不斷加大監管治理力度。
家族信托為個人合法正當財產保駕護航
作為信托從業人員,筆者一直認為,家族信托在處理家族財富傳承、家企風險隔離以及個人風險隔離等方面的確是一個很接地氣的法律架構。自改革開放以來,一代創富者經歷了四十多年的風雨歷程,積累的家族財富需要通過有一個有效機制進行傳幫接代。同時,信托業也在回歸本源的道路上尋找突破口。家族信托就是在兩大訴求下碰撞孕育的星星之火。因此,國內的家族信托保護的是公民合法正當的財產,絕對不是制度套利的工具。
家族信托在處理民事領域方面的確是一把好手。針對個人,可囊括婚前財產隔離保護、晚年生活的優渥保障,乃至生后財產的傳承分配。針對“家族+企業”,可囊括家企的經營風險隔離、家企成員的激勵機制,以及家族財富的代代相傳,乃至形成家族憲章的雛形。可以說,家族信托憑借制度優勢和靈活分配機制,完美詮釋了信托的本源業務特點。
一位投資大鱷曾言:“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么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如果發生什么就該如何應對”。高凈值人群在家族健康穩健時期,應該盡早規劃手中的財富,依法依歸履行納稅義務,讓家族財富基業長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