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基礎[2016]2527號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報來《關于上報連云港港30萬噸級航道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節能審查的請示》(蘇發改基礎發〔2016〕100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促進區域經濟發展,適應港口貨物吞吐量持續增長和到港船舶大型化趨勢,同意建設連云港港30萬噸級航道二期工程。
二、項目建設內容和規模為:航道全長70.5公里,其中,外航道外段長35.6公里,通航寬度345米,設計底標高-22.9米,滿足30萬噸級散貨船和油船乘潮單向通航要求;外航道內段長17.3公里,通航寬度285/335米,設計底標高-22.4米,滿足30萬噸級散貨船乘潮單向通航要求;徐圩航道長17.6公里,通航寬度350米,設計底標高-21.8米,滿足30萬噸級油船乘潮單向通航要求。同步實施圍堤、導助航等相關配套工程。
三、項目總投資估算約為758334萬元,其中交通運輸部安排港口建設費303330萬元,江蘇省省級財政出資455000萬元,其余資金由連云港市財政解決。
項目單位為連云港港30萬噸級航道建設指揮部。
四、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重要材料采購等全部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請項目單位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招標事宜。
五、在后續階段要進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增加航道沿線的水文觀測,合理確定航道不同位置的乘潮水位取值;結合航道維護疏浚方案優化備淤深度取值。
(二)繼續加強現有邊坡觀測成果的分析研究工作,優化邊坡設計。
(三)依法依規處置疏浚物。
六、請你委會同有關部門督促項目單位按照環境友好、資源節約的原則,把保護生態和環境、節能減排等工作落實到位。
項目建設期間要加強管理,合理掌握建設工期,確保工程質量。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