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1日傍晚,董明珠卸任格力集團董事長的消息搶了“雙十一”風頭。公眾方才知道,董明珠已于10月18日被免。
“正能量”、“非陰謀論”的消息瞬間鋪滿互聯網,看來準備相當充分。
正常的人事調整?沒那么簡單
關于董明珠被免職的原因,主流說辭有二:“國資委要求”和“參與員工持股計劃”。
在中國,規定是規定、執行是執行。通常在執行中會把握兩個原則:尊重歷史、避免“一刀切”。
尊重歷史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對歷史原因造成的對新規的違反,網開一面,通常采取“新老劃斷”、“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處理。比如說董明珠在集團任期結束后不再擔任這個職務,將來也不再安排同一人兼任。
二是分析問題的歷史原因。由于功高震主,格力電器與大股東格力集團斗到了“殺紅了眼”的地步(詳見虎嗅2015年12月發表的《董明珠前門拒狼22年》),直到2006年格力電器董事長朱江洪兼任格力集團董事長,才止歇了內斗。
2012年朱江洪退休,由董明珠兼任格力集團、格力電器董事長。珠海國資委安插到格力集團任副董事長的周少強只堅持了半年就狼狽下野。從歷史來看,只有格力集團、格力電器的董事長高度默契甚或由同一人擔任,雙方才能相安無事。
避免“一刀切”也是國人的主流思維方式。比如對格力這家世界500強企業,應當盡量“維穩”而不是人為制造波動。
關于董明珠卸任,珠海國資委對媒體表示:“未來還將同步推進華發集團和海控集團的相關人事調整”。果然,有些企業的人事調整是可以放到未來的!
盡管“主動辭職”,但在“被辭職”10天后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上,董明珠怒斥道:“格力從1%利潤都沒有甚至虧損的做到今天,是靠你們嗎?”此話似乎是對珠海國資委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