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完成各類棚戶區改造目標任務,扎實推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懷遠縣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堅持“四原則”推進政府組織購買存量商品房用于回遷安置房工作。
一是堅持政府主導,穩步推進的原則。通過政府主導、搭建服務平臺,政府各部門統籌協調、穩步推進,實現供需平衡統一。
二是堅持自愿參與,自主選擇的原則。在實施購買存量商品房用于回遷安置房時,充分尊重棚戶區居民意愿,讓群眾自主選擇安置方式;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房源實際,自愿提供安置房源。
三是堅持公開透明,擇優選房的原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實行程序公開、價格公開、房源公開,陽光操作,擇優選擇房源。
四是堅持因地制宜,分類實施的原則。根據房源數量和回遷安置需求情況,有針對性地實施購買商品房用于回遷安置房工作,采取不同區位、不同項目區別化操作,分類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