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煤炭行業產能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按照市政府規定我縣 2016年必須實現煤炭市場整體退出。為加快該項工作,推行以下措施:
一是合理制定獎補政策。該縣財政統一按 20 萬元/萬噸標準給予3家煤礦企業關閉獎補,確保在今年集體退市。
二是規范資金使用范圍。獎補資金必須按補發職工工資、補繳社會保險、發放職工職業病補償、償還企業債務的順序遞次使用。在補繳社會保險費時,可參照重慶市困難企業減繳社保的相關政策執行。
三是積極支持企業轉產。指導煤礦企業依法完善已修建的辦公樓、宿舍樓等相關房屋的權屬辦理,并對其行政性收費采取先征后返。同時,結合轄區產業發展扶持政策,優先支持煤礦企業向其他新興行業轉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