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戶搬遷戶有1—2個增收項目。是重慶實施高山生態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所在村產業發展市級補助政策的剛性目標。
貧困地區資源比較豐富,但經濟發展水平不高,被視為“富饒的貧困”。產業扶貧向來是充分挖掘富饒資源,實現造血式扶貧、解決貧困戶增收致富最重要的抓手,如果貧困戶沒有持續性的、多元化的增收渠道,扶貧終究會是“雨過地皮濕”,過后依然是無邊的失望。
面對“一枚硬幣的兩面”,重慶著力化劣勢為優勢,將精準實施高山生態扶貧搬遷與產業發展同步規劃實施,注重開發式、參與式扶貧,構建以外力促內力、以“輸血”助“造血”的體制機制,對每個新增的高山生態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補助特色產業資金10萬元,引導搬遷農戶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使其搬得出穩得住,逐步能致富,形成持續推進脫貧致富的新動能。
產業扶貧如何有效落地呢?做農民做不了的事,培育產業發展的沃土。近日,市財政、農業部門就高山生態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所在村產業發展市級補助資金使用制訂了“正負”兩張清單,正面清單內的大力支持,負面清單內的嚴肅追責。
列入正面清單的項目有三項:搬遷戶及搬遷安置點種苗購置,良種引進、繁育;農產品整選、冷鏈、包裝、初加工等直接設施設備購置;新建或改擴建種植養殖基地和農田、農業生產作業便道及休閑作業、鄉村旅游發展必要的基礎設施建設。
負面清單主要是兩個嚴禁:嚴禁將資金用于平衡預算、償還債務、建造住房和公路、購置辦公車輛和設備,以及發放人員工資津補貼等支出;嚴禁列支“三公”經費、辦公費、會議費、勞務補助和以學習考察為名的參觀旅游支出,以及與高山生態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產業發展無關的其它支出。
清單之外還有嚴規。區縣須將市級補助資金的分配因素及權重、資金額度、使用條件、支持主體、支持環節、補貼范圍、補助標準、實施目標等信息在當地媒體上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的行為,市財政、農業等部門將嚴肅追責,既追回補助資金,又處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責任。
去年底,重慶對全市2013—2017年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安置總人數超過100人的集中安置點進行了調整,總計建設1735個,搬遷安置49.6萬人,其中規劃新增安置30.8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