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湖南財政加大投入力度,擴大農村基層教育人才津貼政策實施范圍,提高原中小學民辦教師、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確保基層教育人才留得住、引得進、待遇落實。
根據教育部公布的數據,2010-2013年間,全國鄉村教師數量由472.95萬降為330.45萬,流失率達30%多。為了讓基層教育人才“留得住”,湖南從2013年起實施片區農村基層教育人才津貼政策,中小學教師分自然村寨、村委會所在地和鄉鎮政府所在地(不含縣城關鎮)三類,每人每月分別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所需資金湘西州由省財政全額負擔,其他縣市由省與縣市按6:4的比例分擔。今年,津貼實施范圍由原武陵山、羅霄山片區縣擴大到全省所有國貧縣、省貧縣,即在原44個縣的基礎上增加8個縣,達到52個縣。至此,享受教育人才津貼的人數達到11.9萬人,全省共需安排補助資金6.2億元。
為緩解原中小學民辦教師、代課教師老年生活困難問題,湖南今年進一步提高原有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對于5-8年、8-12年和12年以上三個任職年限檔次,補助水平每月提高30元,分別達到每人每月90元、120元和150元。2016年,省財政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補助縣市1.9億元。
教師是教育事業發展的“第一生產力”,新政的實施讓教育人才待遇有提高,對促進城鄉教育人才均衡配置、維護社會穩定團結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