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盤活存量資金。建立結轉結余資金定期清理機制,加大結轉結余資金統籌使用力度。市級全面完成了財政存量資金清理工作,其中收回統籌重新安排使用1.52億元。
二是嚴格債務管控。擬定了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政府債務“借、用、還”管理,加快政府債券資金支出進度,強化債務資金使用監管,進一步提高債券資金使用績效;嚴格實行政府債務限額管理,適時動態監控債務狀況,進一步防范債務風險。
三是加強項目管理。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監督,上半年全市財政評審項目805個,送審94.07億元,審減12.27億元,審減率13.1%;全市實現采購額 4.09億元,節約資金4300萬元,節約率10.5%。
四是加強監督檢查。市、縣(區)、鄉鎮財政干部全員參與,對全市2014年至2015年財政涉農(扶貧)專項資金集中開展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資金116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