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領導重視,組織得力。將清查工作作為當前重點工作之一,組建了由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相關主管部門及紀檢監察、審計、住建、國土、國資、財政等單位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組織實施,下發了資產清查方案和轉發了資產清查管理辦法。
二是提高認識,宣傳到位。組織全縣各單位分管領導及財務負責人共計450人參加了資產清查動員部署暨培訓會,就清查范圍、清查內容、時間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確規定,力求準確掌握全縣各單位國有資產的規模、分布、結構和資產運營效果等情況。
三是合理安排,重點突破。清查工作共分為準備、清查、總結和驗收四個階段,重點工作落在清查階段上。清查階段主要工作是清查人員對全縣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落實資產存放地點、資產狀況等,對清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查清原因,并提出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