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溪縣財政局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委若干規定,按照《萍鄉市行政事業單位“三公”經費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了對“三公”經費的監管。嚴把四關,確保“三公”經費只減不增,切實將厲行勤儉節約工作落實到位。
一是把好“預算關”。 該局將“三公經費”全面納入預算管理,實行零增長,從源頭上加強監管。并督促各預算單位嚴格執行“三公”經費部門預算,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大力壓縮“三公”經費預算。
二是把好“公開關”。 根據國家和省關于預決算公開和“三公”經費支出公開的有關要求,按照統一的公開方式、公開程序和公開內容積極穩妥推進“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工作。每年人代會后及時將“三公”經費的預決算進行全面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
三是把好“支付關”。充分發揮國庫集中支付平臺監管作用,加強公務消費的監管。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規范公務消費行為。對于不符合文件規定的“三公”經費支出,堅決不予以報賬。
四是把好“監督關”。 要求各部門及時上報“三公”經費月報表和季報表,準確掌握單位三公經費支出情況,確保“只減不增”。同時進一步加強財政預算和三公經費監督檢查,嚴格控制和節約開支,以強有力的財政監督檢查、嚴厲的懲戒機制,嚴控“三公經費”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