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央行鄭州中心支行更新的行政處罰公告顯示,開封宋都農商行、河南鞏義農商行因違反反洗錢相關條例等案由合計被罰202萬元。
具體情況如下:
開封宋都農村商業銀行因以下7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警告并罰款66萬元:
1.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
2.違反賬戶管理規定;
3.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4.違反人民幣反假有關規定;
5.違反人民幣流通管理規定;
6.違反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規定;
7.違反金融消費者保護內部控制及其他管理規定。
盧婷婷,時任開封宋都農村商業銀行行長助理、副行長,因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
河南鞏義農村商業銀行因以下10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警告并罰款136萬元:
1.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
2.違反賬戶管理規定;
3.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4.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
5.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
6.違反人民幣反假有關規定;
7.違反人民幣流通管理規定;
8.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9.違反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規定;
10.違反金融消費者保護內部控制及其他管理規定
王建偉,時任河南鞏義農村商業銀行董事長,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中第3、4、5項負有責任,被罰款6萬元。
魏林峰,時任河南鞏義農村商業銀行信用管理部(原信貸管理部)總經理,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中第8項負有責任,被罰款4000元。
圖源::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