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首席記者郭鐵)4月8日,深交所向海欣食品下發關注函,要求就近日媒體報道的海欣食品第一大股東、原董事長滕用雄近年來存在干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非正常影響公司董監高正常履職等不規范的行為進行說明。
據媒體近日報道,海欣食品第一大股東、原董事長滕用雄近年來存在超出法律法規規定的股東權利范圍以外的不規范的行為,具體包括干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非正常影響公司人事任免及限制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公司任職人員的正常履職,不履行審批程序意圖強制使用公司公章,無償要求公司人員為其提供服務等。
關注函顯示,滕用雄為海欣食品第一大股東,目前持有18.67%的股份,2011年8月至2017年8月任董事長,目前未在海欣食品擔任職務。滕用雄與海欣食品現任董事長滕用莊、總經理滕用嚴、董事滕用偉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合計持有44.91%的股份。
深交所要求海欣食品對滕用雄是否存在上述媒體報道所稱情形,公司公章保管和使用的內部制度,滕用雄是否存在私自使用公章,公司是否存在資金被非經營性占用或違規為他人提供擔保,以及公司內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等問題進行說明。同時,深交所提醒海欣食品及全體董監高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資料顯示,海欣食品成立于1996年,是國內速凍魚糜企業,2012年上市。2021年,海欣食品預虧3000萬元-4200萬元,公司解釋稱,系消費環境變化、現代渠道消費減少、行業競爭加劇、原材料人工能源等成本上升導致。為提振員工信心,2021年12月,海欣食品總經理滕用嚴、財務總監鄭順輝、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張穎娟自愿提出降薪。
新京報首席記者郭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