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被稱為保險業的最嚴監管年一點也不為過。據統計,2017年以來保險業監管新政超20條,開出罰單超過800張,刷新歷年最高紀錄。從嚴監管貫穿始終,不但沒有影響保險業的發展速度,反而推動行業市場環境優化,回歸保障“成績單”亮眼。
保險業這幾年的發展速度有目共睹。2016年,保險業的增長速度是GDP的4倍以上,這一增長速度在所有行業當中都是亮眼的。從縱向來比較,從2012年到2016年,保險密度,也就是人均保費從1143元到2258元,增長幅度是97.6%。
然而一邊是高速發展,一邊也接連暴露出一些新問題。近幾年,特別是在壽險板塊,重理財輕保障的產品“高歌猛進”,這些產品與保險重保障的本質要求有所偏移。另外,比如集中舉牌、跨領域或跨境并購、激進投資等亂象層出不窮,少數保險公司甚至通過虛假出資和虛假增資,追求快速擴張。在快速發展但“偏離軌道”的背景下,保監會2016年末,進一步強調了“保險姓保”、“監管姓監”,表示將從嚴從實加強監管,積極穩妥處置潛在風險點,這就為2017年保險業的“嚴監管”定下了基調。
2017年以來,保監會不斷加強對保險公司股東監管等公司治理規范,嚴監管重錘接連落地。特別是4月后,保監會接連發布“1+4”系列文件,針對保險市場主體在償付能力、產品開發、業務經營、資金運用等方面存在的亂象問題,部署保險機構開展了償付能力數據真實性自查、車險市場專項整治、自查產品銷售宣傳、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排查等8項自查工作。與此同時,保監會及地方保監局不斷加大處罰力度。據不完全統計,僅今年上半年,保監會通過企業自查和專項檢查整治市場亂象,其中自查發現問題超過1000個,涉及金額近千億元,同時加大懲處力度,對超過300家保險機構開出罰單。
2017年保監會主要從四方面著力防范和化解重點領域風險隱患。一是密切關注重點公司流動性等風險,有針對性從保險產品、資產結構、負債結構、處置長期資產、增加短期流動性資產等多方面采取措施,緩解流動性風險。二是完善流動性監管制度,持續抓好滿期給付和退保風險防范工作。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公司業務現金流管理的通知》意見,明確流動性管理的職責分工,建立健全流動性風險監測體系,堅決守住風險底線。三是加強公司治理和關聯交易監管。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明確“穿透監管”、“實質重于形式”的監管原則,從嚴認定關聯方和關聯交易,加大關聯交易監管力度。四是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開展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排查專項整治,重點關注重大股票、股權投資、利用金融產品、回購交易及資產抵質押融資放大投資杠桿等情況,對存在突出問題及重點保險機構持續開展現場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