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手續完備,且按規定停放在停車場、路邊停車位、小區的車輛,因并無停放時間長短的規定,交管部門無權拖移屬于個人財產的“僵尸車”。
前一段,北京天通苑一個停車場“火”了。
據媒體報道,在天通苑東一區南門對面的停車場內,停放著近百輛殘破的廢棄車輛,包括各種轎車、廂式貨車等,堆放起來的長度,約有一兩百米。這些車外觀銹跡斑斑,車窗破損,有的連輪胎都沒了,還有的車被噴上“高價收車”和“收京牌”等字樣。
據附近居民反映,該停車場建成以后就沒停過車,都停這些廢車了,這些廢棄的“僵尸車”無人認領,越堆越多,周圍居民將這里稱為“汽車墳場”。
“好好的停車位,停的卻是‘僵尸車’,讓真正開車的人沒法使用。”不少網友吐槽,“僵尸車”堂而皇之地占用公共資源,不僅影響市容市貌,給市民出行帶來諸多不便,也讓“一位難求”的城市停車狀況更加雪上加霜。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希燕近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指出,近年來“僵尸車”占道現象十分突出,給執法帶來諸多難題,如何有效治理“僵尸車”,成為考驗我國政府治理能力的一道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