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昨日發布的數據顯示,三季度末,納入審議的167家保險公司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53%,比上季度末下降1.7個百分點;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41%,比上季度末下降0.7個百分點;綜合充足率和核心充足率均顯著高于100%和50%的償付能力達標線。
其中,財產險公司、人身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的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77%、247%和331%。對以上167家保險公司的風險綜合評價結果顯示,其中A類公司112家,B類公司52家,C類公司1家,D類公司2家。
償付能力報告顯示,三季度末,中法人壽與新光海航人壽償付能力不達標,核心、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為負值,其中,中法人壽兩項指標為-2776.16%,新光海航人壽兩項指標為-428.43%。
中法人壽在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表示,公司2017年4月下旬陷入流動性枯竭,為應對流動性危機,公司努力協調股東借款,已采取管理層降薪,削減非必要支出等多項應急措施暫緩風險暴露,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公司已向股東借款1.05億元,日常運營均靠股東借款維持。根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12號:流動性風險》的要求,測算凈現金流、綜合流動比率、流動性覆蓋率等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均暴露公司流動性風險不足,且有愈演愈烈的趨勢,預計未來一個季度,在壓力情景一下,公司流動性覆蓋率為142.36%,預計未來一年,公司綜合流動比率為1.82%。后續,公司將持續全力推動增資擴股工作,力求增資申請盡快批復,從根本上化解流動性風險。
新光海航人壽在償付能力報告中表示,針對現階段償付能力狀況,公司管理層已經多次向監管機關進行匯報,并采取了再保險安排、投資管控及費用管控等措施來緩解償付能力不足的風險。具體來說,新光海航人壽通過辦理再保險降低對最低資本的要求,增加實際資本;采用“高現金比例,低權益投資比例”的投資策略,以確保資產的穩健及流動性;減少營銷費用及日常開銷,并暫緩執行非緊急、必要的重大資本支出計劃等。
三季度末,167家公司實際資本合計3.2萬億元,較上季度末增加1282億元;綜合償付能力溢額1.9萬億元,較上季度末增加720億元;人身險公司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238%,較上季度上升0.2個百分點,已經實現連續兩個季度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