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和財付通這兩大第三方支付機構巨頭雙雙領到罰單。
5月10日,據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顯示,支付寶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要求限期改正,并處以罰款人民幣3萬元。
同一天,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公示表顯示,財付通因未嚴格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處以人民幣3萬元罰款。
這是兩大支付巨頭首次因違反監管規定吃到罰單。
Analysys易觀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第四季度,第三方移動支付市場交易份額支付寶占據54.10%,財付通占據37.02%,其他第三方支付機構合計僅有8.88%的市場份額。
央行上海分行和深圳市中心支行均未披露支付寶和財付通的具體違規情形。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業內人士處了解到,支付寶或涉及個別賬戶未落實實名認證,被律師舉報。不過該說法并未得到支付寶方面確認。
而微信支付曾在去年7月份,《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正式執行10天后被律師舉報,稱其在落實實名制方面存在漏洞。不過此次處罰是否與此相關也未可知。
一位第三方支付機構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盡管3萬元的處罰并不多,但當前央行對于第三方支付機構行為監管趨嚴,主要體現在處罰頻次加快,多家第三方支付機構都已被處罰過。據零壹財經不完全統計,已經有47家支付公司被處罰。
2016年以來,央行等監管部門加大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風險防范和整頓,對備付金集中存管、規范支付機構跨行清算、整治無證經營支付業務等。而監管部門還表示,“嚴監管”在未來一段時間內還將會是支付領域的新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