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親子鑒定:如何滴血認親?
上述親子鑒定手段基本上是在活人之間進行的。如果一方已死亡,如何做親子鑒定?
滴骨法
三國時期的史學家謝承在其所撰的《會稽先賢傳》中記載了這么一個故事:一名叫陳業的人,哥哥渡海死了,陳業前去認尸。但一起死的有五六十人,尸體腐爛不堪,從外貌、體態上已無法辨認。陳業于是割臂流血,灑于骨上,觀察其反應。其中有一具尸骨,在陳業的血滴上后,很快沁入骨內,其余皆流出。陳業據此認定,這具尸骸就是他哥哥的。
南朝時,這種靠觀察骨頭吸收血液情況作親子鑒定的方法已很流行,最著名的一起是“豫章王蕭綜認爹”案。據《梁書·豫章王蕭綜傳》記載,南朝齊東昏侯蕭寶卷的妃子吳淑媛十分美貌,齊朝滅亡后,梁武帝蕭衍占她為己有,收入后宮。吳淑媛七個月生下了兒子,名喚蕭綜,宮內議論這孩子的親生父親不是蕭衍,而是蕭寶卷。
蕭綜長大后也懷疑自己的真實身世,相信民間所謂“以生者血瀝死者骨滲,即為父子”的說法,偷偷挖開東昏侯的墳墓,扒出骸骨,將自己的血滴到骨頭上,血很快沁入骨中。
為確證民間親情秘法的可靠性,蕭綜用自己剛出生不久的次子做試驗,把孩子悄悄弄死后,派人埋葬起來,之后再派人挖出孩子骨頭來,將自己的血滴入頭骨,果然仍能沁入。至此蕭綜確認生父是蕭寶卷。
“滴骨法”俗稱“滴骨親”,在古代司法名著《洗冤錄》中有詳細的介紹,并作為一種“科學手段”,寫進古代法醫工作手冊:“謂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來認親生男或女,何以驗之?試令某乙就身刺一兩點血,滴骸骨上,是親生則血沁入骨內,否則不入。”
滴骨法實乃滴血法的一種。最初主要是用來對付有意錯認、申領尸骨,詐騙死者家產繼承權者。與滴血法一樣,僅憑血是否能沁入骨內也是不科學的。現代法醫試驗發現,如果骨膜已朽,不論何人的血,滴上均能沁入;反之,如果骨膜未朽,即使是親人的血滴上,也無法被吸收。其實,古人也早已觀察到這一漏洞容易被不法之徒鉆空子。清馮晟《談屑》中有一則“換棺”故事,說的就是欲霸占岳父家產的女婿采取“易尸”手段,破壞滴骨法鑒定。(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