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更新的處罰公告顯示,多家云南農村商業銀行因管理不到位,導致機構貸款“三查”未盡職,違規發放貸款等違規行為被罰款共170萬元,對李國增、楊福翔、段曉命等管理人員處以警告處分。
具體情況如下:
1、云南昌寧農村商業銀行因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市、內控管理不到位兩項違規行為,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被處以60萬元罰款。
2、云南勐臘農村商業銀行因貸款“三查”嚴重不盡職、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兩項違規行為,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被罰35萬元。
3、云南施甸農村商業銀行因對員工異常行為管理不到位,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被罰款40萬元。
4、云南麻栗坡農村商業銀行因貸款管理不審慎、信貸資金被挪用至房地產企業賬戶兩項違規行為,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被罰款35萬元。
5、云南施甸農村商業銀行姚關支行行長段曉明、文武支行行長李國增、由旺支行行長楊福翔三人因對員工異常行為管理不到位被處以警告處罰。
6、 云南昌寧農村商業銀行柯街支行行長趙學銀因對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市的違法行為被處以警告處罰。
7、云南昌寧農村商業銀行翁堵支行行長宋康、云南昌寧農村商業銀行監事長王永康兩人因對內管控不到位被處以警告處罰。
銀保監會罰單公告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