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再現大額罰單。
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網站日前披露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銀盛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銀盛支付)因存在4項違規行為,被罰款2245萬元;時任公司董事長陳敏對此負有直接責任,被罰44.9萬元。這將成為年內三方支付機構收到的最大罰單。
實際上,這并非銀盛支付首次收到千萬級罰單,在2018年6月,該公司也曾因違法違規被央行罰沒約2247.75萬元。
記者曾多次致電銀盛支付,但無人接聽。
頻領罰單
具體來看,銀盛支付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由此,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于2022年3月21日作出行政處罰,對其罰款2245萬元;時任銀盛支付董事長陳敏也被罰44.9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6月,該公司也曾因違法違規被央行罰沒約2247.75萬元。
這也并非銀盛支付今年收到的首張罰單,今年1月,銀盛支付青島分公司因收單銀行結算賬戶設置不規范;為同一商戶多次入網、分配不同商戶號,處罰款9萬元。
此外,2017年12月,銀盛支付福建分公司被罰款140萬元,并對1名相關責任人員罰款13.5萬元。2018年12月,廈門分公司被處人民幣58萬元罰款,并對1名高級管理相關責任人員處人民幣3萬元罰款。2019年11月,河北分公司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規定被處以罰款168萬元。2020年3月,重慶分公司被罰139萬元,7月寧波分公司被罰款535萬,同時4名相關責任人被罰合計27萬元。
2017年以來,銀盛支付已多次收到央行罰單。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該公司合計被處罰金額已超5000萬元。
一直以來,支付領域的監管力度從未放松。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金融機構存在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等7項行為之一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近年來,反洗錢是金融機構領罰單的“重災區”,其中又以“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為違規“聚集地”。
記者梳理了近幾年中國反洗錢報告,2018年,針對違反反洗錢規定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罰款金額合計1.66億元。2019年針對違反反洗錢規定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罰款金額2.15億元,同比增長13.7%。到了2020年,反洗錢監管處罰總額較往年明顯上升,罰款金額5.26億元,罰款金額與被罰機構數量雙雙增長。
母公司年度金融類資產交易超過萬億元
官網顯示,銀盛支付是銀盛集團旗下子公司,總部位于深圳,成立于2009年,2011年獲中國人民銀行首批頒發的全國業務范圍的《支付業務許可證》,2016年成功續展支付牌照,允許在全國范圍內從事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業務。
過去一年,銀盛支付推出了銀盛立碼收、銀盛E付碼牌、銀盛云喇叭、銀盛小Y管家APP、銀盛云打印、銀盛掃碼全能王POS機、銀盛收銀機等產品,行業解決方案包括小Y掌柜、E付文娛、小Y優學付、小Y樂居付、銀保通、小Y點餐、小Y精靈和企業錢包賬戶體系解決方案“銀賬通”等,涵蓋房車行業、通訊行業、快消行業、制造行業、零售批發、餐飲行業、物流配送、保險企業等行業。
以銀賬通為例,該產品以解決平臺類客戶錢包賬戶體系需求為基礎,為用戶提供錢包賬戶開立、托管,支付清結算服務和資金合規托管服務,支持賬戶開戶、充值、提現、支付、擔保交易、分賬、退款、多方對賬和資金存管等功能。
在支付端,銀盛支付提供微信APP、支付寶APP和支付寶服務窗等支付服務。此外,教育、物業等公共繳費方面,基于微信和支付寶小程序推出的跨行業收款工具銀盛E繳費。
官網顯示,銀盛支付的母公司銀盛集團成立于2002年,以高科技為主導、金融服務為主體,年度金融類資產交易超過萬億元。業務涵蓋通信、小貸、擔保、投資、商旅等業務,擁有銀盛通信、銀盛支付、銀盛通、e票通、海盟國旅等品牌。
目前,境內主營業務涵蓋第三方支付(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外卡收單)、移動轉售、增值電信、小額貸款、融資擔保等,股權投資涉及村鎮銀行、水電站等領域,境外業務涵蓋信貸、證券和財富管理等領域。(記者 付樂 冉學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