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農商行又遭罰了。
2月11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公布常州銀保監分局開具的9張罰單,被處罰對象均涉及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江南農商行)——受罰主體包括江南農商行及8名相關責任人。
實際上,近半年來,江南農商行已多次被監管部門處罰,原因包括貸前調查不到位、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個人貸款業務管理不到位等。
據江南農商行2021年3季度信息披露報告顯示,2021年前三季度,該行營業收入同比增加5.81%,凈利潤同比增加7.61%。但利息凈收入、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據江南農商行2018年年報顯示,2018年4月24日,該行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本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境內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提案》等相關提案。同年,江南農商行取得江蘇證監局關于《關于確認輔導備案日期的通知》,并于2018年7月31日正式進入輔導備案階段。
不過遺憾的是,此后江南農商行未再傳出上市相關消息。
公開資料顯示,江南農商行于2009年12月31日成立。截至2021年6月末,該行最大股東為常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9.99%。
《投資時報》就監管處罰、經營業績、IPO進程等問題向江南農商行發送了溝通函,但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復。
頻繁收到監管部門罰單
2月11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披露,因同業業務專營改革不到位、同業拆借不審慎、理財資金違規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同業投資未做實穿透管理、理財資金間接投資本行信貸資產、非標投資未比照自營貸款管理、未將資金業務納入統一授信、與無授信額度的交易對手開展資金業務、未向理財產品投資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風險、超資金需求向企業提供融資、貸款“三查”不到位、同業交易對手選擇不審慎,中國銀保監會常州監管分局決定對江南農商行罰款58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1年12月24日。
與此同時,因對江南農商行同業業務專營改革不到位負主要領導責任,常州銀保監分局對江南農商行董事長陸向陽給予警告并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此外,5名相關責任人被予以警告和5萬—13萬元不等的行政處罰,2名相關責任人被予以警告。
這不是江南農商行第一次受罰了。2021年12月28日,江南農商行淮安分行因貸前調查不到位,被淮安銀保監分局罰款30萬元。相關責任人張文新被予以警告并罰款6萬元。
2021年10月26日,因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常州銀保監分局對江南農商行予以罰款40萬元的行政處罰,負直接管理責任的姜俊被予以警告。
2021年9月30日,因個人貸款業務管理不到位,蘇州銀保監分局對江南農商行蘇州分行罰款40萬元,并對負管理責任的蔣斌罰款6萬元。
江南農商行被罰
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網站
流動性比例不及同類銀行
頻繁收到監管機構罰單的江南農商行經營情況如何?
江南農商行2021年3季度信息披露報告顯示,2021年前三季度,該行營業收入為87.76億元,同比增5.81%,凈利潤為29.32億元,同比增7.61%。
在營業收入中,公允價值變動收益為1.61億元,同比增加4.23億元;投資收益為5.77億元,同比增加177.76%;而利息凈收入為73.23億元,同比降3.29%;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為5.68億元,同比下降20.24%。
據江南農商行2021年半年報顯示,2021年6月末,該行流動性比例為51.78%,較2020年末下降3.85個百分點。而據銀保監會披露的《2021年商業銀行主要指標分機構類情況表(季度)》顯示,2021年2季度農商行流動性比例為65.97%,可見江南農商行遠低于同類銀行平均水平。
此外,《投資時報》研究員發現,2021年6月末,江南農商行資本充足率為14.39%,較2020年末上升1.12個百分點;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1.30%,較2020年末上升1.24個百分點;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9.33%,較2020年末上升0.31個百分點。雖然有所上升,但與2021年2季度商業銀行整體水平(分別為14.48%、11.91%和10.50%的)相比仍略有差距。( 章帆)